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企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海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22〕49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科〔2022〕55号)文件精神,编制海曙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经费(科技合作、技术交易和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安排,公示无异议后,现予以下发,本批涉及26家单位,共计安排经费251.77万元,请镇(乡)、街道收到通知后,通知辖区相关单位完成甬易办平台注册、开具收据,上报至区科技局,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本批经费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联系电话:55883684、55883686,附件:1.海曙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科技合作、技术交易和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经费汇总表2.海曙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科技合作、技术交易和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经费安排表海科(2023)21号关于下达海曙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经费(科技合作、技术交易和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