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各类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特向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各类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发出如下倡议:(一)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四)餐饮服务经营者可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改进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八)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