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坞镇人民政府:你镇《湾坞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报告》(湾政〔2023〕76号)已收悉,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农改﹝2020﹞15号)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财政厅2022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安财农改﹝2022﹞1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镇炉山村调整后项目列入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详见附表),请你镇及时将建设项目录入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系统,并按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督促及指导项目村,加快工作进度,确保4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附件:福安市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湾坞镇)福安市财政局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