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4号)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我市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第二批),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反映,附件:2022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第二批).docx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9日(共7天)联系电话:0660-3389792,联系人:黄秋祥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