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水平,根据《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产品奖励项目的通知》(市工信发〔2023〕32号),现就做好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产品奖励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产品征集范围按照《关于落实鼓励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政策的实施方案》要求,此次征集项目产品应为在2018年9月前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国家药监部门一致性评价认定或已完成实验获得受理文件的省产化学仿制药品,二、申报材料要求(一)一致性评价产品奖励项目申请报告,(二)一致性评价产品奖励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三)申报奖励产品通过或获得受理的国家药监部门出具的文件和该产品注册批准文件,(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支付评价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支付评价费用包括:企业用于支付该产品购买物料费用(不含设备)、开展实验费用或合同费用、申报及评审费用),三、申报程序及要求(一)申报书按照目录、项目申报表、申请报告、产品注册批件、通过(或受理)一致性评价文件、专项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等次序,(二)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一式4份)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登录后选择“重点产业链发展”填报,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郭老师81132265李老师81161702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邮箱:gl@xdz.gov.cn附件:一致性评价产品奖励项目申请表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8日附件:一致性评价产品奖励项目申请表.docx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