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莲政发〔2022〕11号)第五条第十九款、《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补充意见)(莲政发〔2022〕32号)第(一)条文件精神和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上海格派镍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丽水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书第十五条协议内容,需给予浙江格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进度奖励487.215万元,现对奖励企业及金额进行公示,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何陈心,联系电话:0578--2802379,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