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进步中重要作用,促进更多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48号)要求,近期开展江苏省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注册地在江苏省内,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予以优先设立: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认真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三、申报方式本次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