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厦人社规〔2021〕2号)、《关于印发创业补贴奖励业务经办规范》(厦人社办〔2020〕28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厦门市海沧区画的空间油画工作室等3家创业经营实体符合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条件,拟依规给予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经营实体名称法人(负责人)姓名创业扶持对象类型补贴金额(元)1厦门市海沧区画的空间油画工作室林丽云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0002厦门建财医药有限公司杨晓玲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0003厦门闽人景观艺术有限公司林桂源毕业5年内全日制5000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海沧区人社局反馈,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2-6588390特此公示,厦门市海沧区人社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