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办公室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现对梧州市龙圩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有重大调整的自然保护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单位或个人真实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向我局反映,附件:1.梧州市龙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方案梧州市龙圩区林业局2023年3月27日(联系人:谢展鹏联系电话:0774-2696203)文件下载:梧州市龙圩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docx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方案.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