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上规模,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函》(江工信中小函〔2023〕3号)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市科工商务局审核,拟对江门中燃城镇燃气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示,如对扶持的企业有异议,请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共七个自然日)联系电话:0750-5521199附件:台山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安排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