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吸收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现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等相关程序,惠州辉扬电业有限公司符合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的条件,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监督联系电话:7809222附件:惠城区2023年第一批次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