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印发《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部分)专项资金2023年度申报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联合审核、评审,我局形成了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第二批)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第二批)项目计划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7日附件:2023年度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政策支持企业搬迁补贴(第二批)项目计划表序号企业名称申报类型补贴金额(万元)备注1广东禧凤服装有限公司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企业搬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