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我局审理了伊宁县众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公司具备记账资格申请条件,决定批准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65402120230001,现将企业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伊宁县众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1MA77XY0688四、机构负责人:刘玉琴五、专职从业人员:六、1、刘玉琴(助理会计师职称证号:8901243)2、骆平(助理会计师职称证号:0712629)3、苏萍(中级管理会计师职称证号:WLMQ20190615021778)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三人为伊宁县众博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如对许可决定有异议或认为上述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伊宁县财政局会计监督内控科联系,联系电话4022095伊宁县财政局2023年3月22日相关解读: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