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办公室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以及《关于南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重大调整内容的公示》内容,现对涉及我县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有重大调整的自然保护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单位或个人真实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向我局或南宁市林业局反映,联系人:上林县自然资源局:韦成蕗0771-5228360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周洁0771-5223518南宁市林业局:唐启乐,0771-3488120温琴,0771-3488121附件:1.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2.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前后范围对比图3.广西上林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4.广西上林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前后范围对比图上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