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北京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京教工〔2019〕6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重点内容的通知》(朝教党发〔2022〕15号)《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经朝阳区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与认定,于亚萍等18名同志为高级校长、牛文化等12名同志为中级校长、宋为等5名同志为初级校长(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联系电话:010-85851160来访接待室:区职级办(教委403室)附件:2022年度朝阳区中小学高级校长、中级校长及初级校长名单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