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职责2.2.1市防指领导指挥:负责领导、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2)向市防指提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工作建议,相关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视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及工作动态,(1)发布应急响应:市防指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及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宜春市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1)发布应急响应:市防指将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及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宜春市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1)发布应急响应:市防指将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及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宜春市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1)发布应急响应:市防指将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及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宜春市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抗旱救灾工作情况,7.5.8技术保障(1)市防指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协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