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能力验证”),二、参加范围具备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自治区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鼓励具备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兵团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加,具备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能力但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愿报名参加,由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分别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四、工作要求(一)对各地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局应及时督促辖区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按时参加能力验证,3.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相关机构的补测申请及整改资料,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并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对参加机构的工作要求1.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参加者)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可在接到能力验证首次结果通知后10日内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补测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补测,4.鼓励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加其他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等活动,(二)对于能力验证结果评定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和无故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附件: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计划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