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杭州市滨江区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补助办法》已修订,杭州市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2023年3月24日杭州市滨江区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补助办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当年新增设备在5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对企业在项目投资周期内新增智能化装备及相关设施等总投入50万元(含)以上项目(软件投入不高于5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递增20%及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年递增30%及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相应项目对我区企业给予投资补助,500万元(含)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积极引导企业实施跨区域发展、开展结对消费帮扶、加强都市农业技能、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培训活动以及推动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等引进推广应用,对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进行造价审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及财务管理规定,同一企业建设类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原文下载:2023年滨江区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补助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