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按标准将信用企业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资格审查,5.正式公告(2022年5月15日—2022年5月30日):将初选公示中无异议的企业拟定为“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为“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作、发放公示证书(2022年6月30日),(二)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企业到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报名确认,在本届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确定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目标企业,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为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根据《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附件1)进行信用评价,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附件:1.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2.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3.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额分配表4.2020—2021年度三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5.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