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处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各村委会、镇直单位:为有效处置我镇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1、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做好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小型地质灾害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协助和组织各类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二)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做好各类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1、水北国土资源所:承担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镇人民政府的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水北国土资源所和有关部门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及时向镇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部队抢险救灾情况,四、应急处置工作1、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