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22〕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2〕1008号)精神,现就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因地制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村党组织可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鼓励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二、通过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新一届理事会可参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换届选举完成后,要及时做好新旧理事会、监事会工作交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变更登记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四、各村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邵武市肖家坊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