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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 | 2023-03-23
稳步推进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指导意见,未在配偶户籍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时计算被征收人口的,每户村民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时不得重复计算被征收人口数,五、补偿安置有关标准被征收人可按规定选择货币补偿、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具体标准如下:(一)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的补偿安置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临时安置补偿奖励标准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发,(二)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上部分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上部分,造成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或不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2.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选择实物安置的,(二)临时安置补偿规定1.期房实物安置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经辖区政府按人口核定有关规定组织认定后,3.货币补偿或现房实物安置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实物安置的,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可实物安置)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按1000元进行补助,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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