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根据《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78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镇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7万元,一、此次下达的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此次下达的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三、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55号)中下达的省级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均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你镇按照财政资血直达机制工作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陆预算指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镇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