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规定,现对新区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2022年上级下达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13万元,已使用113万元,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229168.18元,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315000元,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80000元,7.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8000元,9.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13500元,10.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10139.01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监督电话:0755-28333026附件:1.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费明细表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汇总明细表5.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明细表6.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汇总明细表7.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8.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9.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汇总明细表10.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