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的规定,经海经区人才办和资规住建局联合审核,拟确认金海珍1人为符合人才住房购房补贴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海经区人才办,88078160,海经区资规住建局,88078501,附件: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3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3月份)中共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2023年3月22日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023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3月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