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文旅部非遗司《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认真落实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工作的函》(非遗函〔2020〕5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落实非遗工坊建设工作的函》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扬州非遗资源丰厚的独特优势,振兴扬州传统手工艺,培育壮大非遗类手造产业,推动非遗工坊发挥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扬州市首批非遗工坊评审认定工作,前期经过企业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查看,拟认定扬州漆器厂有限责任公司(扬州漆器髹饰技艺)等18家单位为扬州市首批非遗工坊,现将扬州市首批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2日至26日,如对扬州市首批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公共服务(非遗)处反映,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雅:0514-87343178附件:扬州市首批市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docx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