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应届毕业生等培训费补贴核销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就促〔2022〕11号)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将符合就促专项资金(应届毕业生)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9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联系,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科联系电话:59980928附件:就促专项资金(应届毕业生)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2023年3月20日附件:就促专项资金(应届毕业生)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