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市财社[2019]146号),我局对第三批创业补贴进行了现场审查和社会保险比对,经创业指导专家评审通过,决定对以下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创业者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补贴人员名单附后: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属镇、街道、社区开办项目创业所在地创业时间补贴金额(元)备注1张发荣男510322XXXX11306755四川电子机械职业学院2019.6红星长桥餐饮宝龙广场2号楼141号2022.410000大学生2胡丁元男510502XXXX08152231兰州大学2018.6鱼塘石堡湾健身、体育类鱼塘希望大道12号附4号2022.610000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