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完成修订并自2022年4月25日起生效实施,结合上级文件新要求以及街道职能工作调整,我办已拟《石岩街道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方式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信函邮寄地址:石岩街道行政执法大楼520室邮政编码:518108电子邮件:qqb@baoan.gov.cn联系电话:0755-27609731附件:石岩街道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