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为潮州市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的工作部门,在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过程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具体条件(一)资质要求:取得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和拖车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的合法证照,配备能满足交通运输各类拖车业务的相关设备(车辆、专用工具等)和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工作人员,(二)服务要求:能按照我局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五)收费方式:拖车费用参考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六)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和拖车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相关设备(车辆、专用工具等)和工作人员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点:潮州市城西路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三、选取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服务价格最低、综合服务条件最优的服务商作为购买对象并签署购买服务合同,公告期内如只有1家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则以公告方式再次邀请拖车服务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潮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21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