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措施(一)大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鼓励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市鼓励市外具有建筑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落户我市,具体措施如下:(1)新引入企业注册地为我市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承诺5年内不迁出我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Nx1%万元给予奖励(奖金封顶100万元),(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支持我市建筑企业依法依规承揽外地工程,经核定建筑业产值达到10亿元及以上且实现年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并给予10万元奖励,经核定建筑业产值达到5亿元及以上且实现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并给予5万元奖励,经核定建筑业产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实现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并给予1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晋升资质等级奖励后5年内迁出我市的企业,三、实施扶持房地产业发展的积极政策(一)放宽预售审批条件暂时取消商品房预售审批对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要求,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