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文件要求,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209号)文件及《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怒财建〔2023〕2号)文件要求,现对延长期补助发放面积、金额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草)站反映,联系电话:13988614060(苏李光)、17708862124(王肖荣)举报电话:0886-3511443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