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全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统筹安排,对本市范围内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领域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考评,现将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1日起至3月28日止,公示如无异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514-87936703监督投诉电话0514-87938529附件:2023年度扬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xls扬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