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石家庄市二手车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2年11月8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2〕537号),石家庄市成为第三批全国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为做好我市二手车出口业务工作,加快形成二手车出口主体多样化、市场多元化、商品标准化的繁荣态势,形成外贸新的增长点,按照通知要求,市商务局起草了《石家庄市二手车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电子邮件:sjzjdb@163.com二、信函: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8号楼515房间三、联系电话:0311-86688454附件:石家庄市二手车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石家庄市商务局2023年3月21日附件:附件:石家庄市二手车出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