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展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和标准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二、申请条件新引进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一)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在引进到龙岗区后户籍未发生过跨区变更、全职在龙岗区企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龙岗区企业全职工作(近一年连续在多家龙岗企业工作的,注意事项:申请人应在引进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已申报或领取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三、申请材料(一)材料清单如下:1.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申请材料,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五)工作单位未依法纳税或注册地、实际办公地无正常工作迹象且不具备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员、场地等基本条件,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进行事中事后抽查时,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须按要求配合提供申请人工资流水、出入境记录、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员工名册、银行流水、单位纳税记录、技术技能人才证书或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附件:1.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2.诚信承诺书3.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