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下半年度鄞州区工业企业进口物品核酸检测费用进行补助,现将2022年下半年度鄞州区工业企业进口物品核酸检测费用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告(详见表),下列项目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6930,附表:2022年下半年度工业企业进口物品核酸检测费用补助统计表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下半年核酸检测费用下半年度市财政补助金额下半年度区财政补助金额合计1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50.58750.58751.1752宁波市瑞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0.8760.2190.2190.4383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1.530.38250.38250.7654博格华纳排放系统(宁波)有限公司0.6820.17050.17050.3415宁波宏纬食品有限公司1.350.33750.33750.675合计6.7881.6971.6973.394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