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定于3月20日开展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3年第一时段信用分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公布时将一并公布企业参加信用评价主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参加招投标活动时企业出具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与所公布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不一致的(前一时段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在信用评价时点之前提交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特别是企业基本信息及资质信息),建筑业企业纳税得分信息由企业在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纳税额录入”模块录入上年度企业纳税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纳税加分信息在本年度各次信用评价时段内均有效,企业在本年度内主项资质升级不影响上年度纳税加分额记取,企业在当前时段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更改主项资质类别的,该企业纳税得分由系统在下一评价时段按照新确定的主项资质类别及等级重新记取,对企业信用考评总分、得分组成及工程业绩、企业表彰加分具体事项信息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当期信用评价时段内,一年内在二个及以上评价时段内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在评价时段内企业信用分按零分处理,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结果,评价得分将作为各企业2023年第一时段最终信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