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川农〔2021〕179号)、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眉山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眉农函〔2022〕7号)政策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政策类别:(资质荣誉)适用对象:(生猪规模养殖场)政策具体条款和内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设计出栏育肥猪10000头(含)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建立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设计出栏育肥猪3000至9999头的规模猪场、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年设计存栏能繁母猪300头(含)以上的种猪场建立为“四川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设计出栏育肥猪1000至2999头的规模猪场建立为“眉山市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兑现方式:资质认定有效期限:2023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3811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