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2日,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开展了2023年上虞区第三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现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对本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信函等形式向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情况,联系单位及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联系电话:0575-81227209附件:2023年上虞区第三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名单.xls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