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监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区消防支队对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摸排,确定了消防支队监督的47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43个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述相关单位的台账已汇总,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3日(3个工作日),公示后,拟报应急局审定后呈北辰区人民政府重新进行年度备案,联系人:李国锋联系电话:5995770115222287897附件:1、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2、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