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评工作,经综合评估,下列县(市、区)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拟对其命名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相关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溧阳市、苏州市吴江区、淮安市淮安区、阜宁县、响水县、盐城市亭湖区、镇江新区、宿迁市宿城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3日,此期间,若对拟命名县(市、区)创建工作情况有意见的,可反馈至省食安办,联系电话:025-85537760,邮箱:js85537760@163.com,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