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政办发〔2022〕31号《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科〔2022〕16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审核研究,拟对2022年度新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绍兴市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单位进行奖励(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和资金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市科技局合作成果科,电话:89089596,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521室,附件:省企业研究院和省高企研发中心及绍兴企业研发中心奖励汇总表.docx诸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