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我县开展带动就业补贴工作,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广西盾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符合发放补贴要求,拟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共2000元,公示期5日(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5日),请于2023年3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地址: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121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777-8318020邮编:535399附件:浦北县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名单2023年3月20日附件浦北县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名单申请企业姓名性别工作岗位社保缴纳时间带动就业补贴金额(元)广西盾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浦北分公司邓洪宗男安全员2022年3月-2023年2月2000合计1家企业,共1人2000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