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我市畜牧兽医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动物防疫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未完成免疫任务指标而发生疫情或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全力以赴都要参加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动物重大疫病免疫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组织对辖区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防疫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和《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牧医法规,提高动物防疫员整体素质,确保全镇动物防疫员在两年内都达到畜牧兽医中专以上水平,各村、各防疫员要加强分管领域动物防疫的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对动物防疫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渎职、失职或因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而造成严重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