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安排2023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含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批次不予推荐),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在此时间后提交的当年不予推荐),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二、审核推荐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不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对涉及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省高企认定办将运用部门共享数据、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审计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审验、企业申报信息审核,市科技局业务联系电话:0754-88426672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汕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