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7号),我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机构补助资金在佛山扶持通系统申领,请各镇(街道)经发办积极配合通知有关企业申请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条件(一)补助对象注册(登记)地址在佛山市禅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见附件):1.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审查的企业,(二)不予资助的情形1.本通知发布之前商事登记地址已迁出禅城区的单位,2.申请认定时商事登记地址不在禅城区的单位,二、申领流程(一)申领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前,申领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浏览器打开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入“(秒批)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补助”项目入口进行申领,(二)已完成注册的单位在线核对申领主体、补助金额,(三)申领单位如对申领信息有异议,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进入“(申诉)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补助”专题提交申诉,三、咨询电话扶持通技术服务电话83282211(技术支持)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845、82340448(业务咨询)附件:附件:2021年度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扶持补助名单.xls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