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樟木头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二)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八)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提出的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同时应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二、申报程序(一)企业推荐,填写《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与个人相应资格材料提交至樟木头人社分局一楼窗口,(二)资料审查,人社分局将收取到的资料进行审查,(三)公示,人社分局将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申请材料:《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原件、被推荐入户员工的个人资格材料(参照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