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2023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新入户人员、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专用)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附件:2023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李涌珠、程伟).xls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