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乐山市市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电话:0833-2128201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地公示)邮政编码:614000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乐山市市中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一)整合优化后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类型为风景名胜区(不变),级别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不变),功能分区为一般控制区,整合优化后面积为1685.35公顷(减少72.64公顷),(二)四川省碧山湖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少,缺乏森林风景资源,不具备开展森林旅游的环境条件,不符合省级森林公园建设要求,整合优化后对四川省碧山湖森林公园进行撤销,均为一般控制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