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在郑州市外且具备相关条件的牵头单位,申报郑州市产业研究院,二、申报条件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则上应为相关产业领域头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内外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在某个行业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研发机构,(五)参与组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工作组织要求1.拟牵头建设产业研究院单位要加强与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工信办沟通,2.所申报产业研究院的方向领域应与郑州市制造业“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相契合,拟建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的领域和建设方向应与首批及第二批省产业研究院(附件1)有明显区分,3.牵头单位应根据拟建产业研究院所在领域、建设方向和攻关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以成员单位形式加入产业研究院的高校、科研院所原则上与牵头单位应已建立横向合作关系并已取得可核查、且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以成员单位形式加入产业研究院的其他企业应与牵头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二)申报材料编制要求1.申请组建产业研究院的牵头单位,2.牵头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郑州市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1)研讨论证采取专家论证会的方式进行,出席论证会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不能有本产业研究院建设牵头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人员),由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对建设方案进行修订,编制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和申报材料,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君慰67991116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工信办附件:1.河南省前两批产业研究院名单2.郑州市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3.郑州市产业研究院申报书4.推荐申报郑州市产业研究院汇总表。